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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约财产纠纷巧辩过错,国晖律师案为当事人成功减损50%
发布时间:2025-10-27 11:22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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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【案    由】婚约财产纠纷

      【案情简介

       被告王某某(女,1994年出生)与原告王某某(男,1994年出生)于2023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,并于2024年1月订婚。订婚前后,原告依据当地习俗,向被告方支付了礼金共计人民币88000元,并为被告购买了钻戒、金手镯等首饰,合计支出77647元。双方于2024年1月31日办理结婚登记,但尚未共同生活。此后,因感情破裂,双方于2024年12月30日办理离婚登记,婚姻关系存续期不足一年。

       离婚后,原告向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全额返还彩礼及首饰购置款共计165647元。被告王某某在应诉阶段,委托广东国晖(青岛)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,参与一审程序。

      【争议焦点

       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:被告是否应当全额返还彩礼?原告在婚姻破裂中是否存在重大过错,以及该过错是否应成为减免返还金额的决定性因素?

      【处理结果

       经审理,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(2025)鲁021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,基本采纳了国晖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。法院认定,原告在婚姻期间未能妥善处理与他人的关系,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同时,考虑到双方已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,判决如下:

       被告王某某返还原告王某某彩礼款80000元,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。

       此判决结果,相较于原告主张的165647元,成功为当事人减损85647元,减损比例超过50%,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。

      【案例评析

       本案是国晖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,通过精准适用“过错责任原则”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典型成功案例。面对原告方看似证据链完整的全额返还请求,律师并未拘泥于“是否返还”的常规抗辩,而是采取了“以过错定比例”的更高阶诉讼策略。

       律师工作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首先,证据组织与固定。律师指导当事人固定了关键电子证据,包括原告与他人的暧昧聊天记录及明确提出离婚的通话录音。这些证据清晰勾勒出原告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事实,为主张其存在重大过错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其次,法律适用与类案支撑。律师在代理词中精准援引了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中关于“共同生活”定义及“过错考量”的条款,并将精心检索的类似判例(如重庆巴南区法院案例)提交法庭作为参考,有力地支持了“过错方应大幅减少返还金额”的观点,最终被法官采纳。

       本案结果充分表明,在涉彩礼纠纷中,支付方的过错已成为影响返还比例的关键因素。国晖律师通过出色的庭审表现和对婚姻家事法律的深刻理解,将案件导向了最为公平合理的解决路径,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也维护了其作为无过错方的尊严与权益。

      【相关规定

       1.  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三条: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,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,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、给付的时间和方式、财物价值、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,认定彩礼范围。
       2.  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五条: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,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。但是,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,综合考虑彩礼数额、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、双方过错等事实,结合当地习俗,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。
       3.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三条: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;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
       【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(2025)青晖民字第0518号档案编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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